概述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轻罪记录未成年人的重新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意见》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2022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本文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法律依据出发,分析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查询条件和辩护要点。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贯彻。对于未成年犯罪人而言,保留犯罪记录可能成为其融入社会的重大障碍,影响其升学、就业、出国等方方面面。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消除这种「标签效应」,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开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是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条至第四百九十二条对犯罪记录封存的具体程序和查询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意见》建立了犯罪人员犯罪记录信息库,对犯罪记录的信息录入、管理、查询等作出了系统规定。
2022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材料不得向外界公开,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犯罪记录封存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障。2022年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和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
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封存条件
犯罪记录封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第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被免除刑事处罚;第三,裁判文书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刑法规定累犯制度不适用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但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其犯罪记录不予封存。此外,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但属于故意犯罪被判处缓刑的情形,也属于犯罪记录封存的范围。
二、封存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记录封存的主体是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具体操作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阶段犯罪记录的封存,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阶段,审判机关负责审判阶段和裁判文书生效后的封存。
三、封存效力
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产生以下法律效力:有关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被封存的犯罪记录;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轻罪犯罪记录在封存后等同于「不存在」,持有封存记录的未成年人有权向有关组织和机构隐瞒其犯罪记录,在填写涉及前科的表格时有权填写「无」。
查询条件
虽然犯罪记录封存后原则上不得查询,但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可以查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以查询未成年人的封存犯罪记录:
第一,司法机关为办理案件需要。这是基于办案需要的例外规定,必须是正在办理的案件涉及该未成年人,且查询确属必要。第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例如,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等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查询。第三,辩护律师为辩护需要查阅。这是保障辩护权的重要体现。
即使在上述情况下获准查询,查询单位也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关人员披露,不得用于查询目的以外的用途。
辩护要点
一、封存条件的审查
辩护律师应当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如果案件符合封存条件但办案机关未依法封存,辩护律师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对于已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应当区分是否属于「应当」封存的情形,如果法院判决时尚未成年且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即使后续减刑也不影响封存。
二、查询合法性的审查
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相关案件中,辩护律师应当审查查询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查询机关是否具有查询权限?查询目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查询程序是否合规?如果查询行为违法,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的审查
如果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违法披露未成年人的封存犯罪记录,辩护律师可以代理未成年人提出申诉、控告,要求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就业歧视的应对
在未成年人轻刑期满后重新就业的过程中,如果遭遇就业歧视,辩护律师可以代理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消除歧视、赔偿损失。同时,可以建议当事人向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寻求帮助。
典型案例
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17岁的被告人因盗窃他人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辩护律师依法向办案机关申请封存犯罪记录。被告人成年后参加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后进入政审环节。政审机关在查询其档案时发现其少年时期的犯罪记录,尽管该记录依法应当封存,但政审机关仍以此为由拒绝录用。
辩护律师代理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指出政审机关的查询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要求撤销不予录用的决定。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最终相关部门撤销了原决定,被告人得以顺利入职。
结语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重要制度。辩护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充分重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封存犯罪记录,防止「一次犯罪、终身受累」的不公平现象发生。同时,对于违法查询、披露、使用封存犯罪记录的行为,辩护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推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