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掩隐罪")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数据显示,2025年帮信罪起诉人数已稳居各类刑事犯罪第三位,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在江西吉安,两罪也已成为基层检察官、法官最常办理的案件类型。江西吉安王吉成律师结合亲办经验,对两罪共犯认定的实务区分与辩护进行系统分析。
一、两罪构成要件的基础辨析
(一)帮信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掩隐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两罪的规范分野
帮信罪的本质是为上游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重点在于"为他人犯罪提供条件";掩隐罪的本质是对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事后掩饰、隐瞒",重点在于"处理赃款赃物"。司法实践中,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时点、行为内容、主观认知三个维度。
二、共犯认定的实务争议焦点
(一)"明知"的认定标准
两罪均以"明知"为主观要件,但"明知"的具体内容不同。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掩隐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明知"的推定规则作出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分歧。
(二)"支付结算"行为的双重属性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将"支付结算"列为帮信罪的行为方式。但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对于单纯的"支付结算帮助"行为,司法解释倾向以帮信罪论处;而对于"取现、套现、转账"等"掩饰、隐瞒"行为,则倾向于以掩隐罪论处。两罪的区分一度模糊。
(三)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的界分
江西吉安某基层法院曾办理一起案件:行为人A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银行账户接收赃款500万元,行为人B为该团伙提供场所和网络支持。检察院以掩隐罪起诉A,以帮信罪起诉B。但A、B均辩解"不知道是诈骗赃款"。该案核心争议在于A、B是否构成上游诈骗罪的共犯。
三、辩护策略的体系化构建
(一)"客观行为辩护"路径
分析当事人具体行为属于"提供技术支持"还是"事后掩饰、隐瞒"。例如,提供银行卡的行为属于"支付结算帮助";取现、转账、套现的行为属于"掩饰、隐瞒"。如果行为时点在犯罪既遂之前,倾向于帮信罪;如果在既遂之后,倾向于掩隐罪。
(二)"主观明知辩护"路径
从行为人的认知水平、收入状况、交易模式、聊天记录等方面综合判断"明知"程度。例如,行为人仅为学生兼职,提供一张银行卡获利500元,难以认定"明知"是电信诈骗所得。吉安市某高校学生案,当事人兼职被诱骗提供银行卡,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数额辩护"路径
帮信罪的入罪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需要达到"情节严重"。主要包括:
-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 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
-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
-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等。
掩隐罪的入罪标准则需达到"情节严重"或数额10万元以上。如果当事人行为未达上述标准,应当作无罪辩护。
(四)"共犯脱离"辩护路径
如果当事人在上游犯罪既遂前已经退出、未参与后续赃款处理,应当认定其不构成掩隐罪共犯。例如,行为人A为诈骗团伙提供网站技术支持,但发现系诈骗后立即停止服务并报案,可作为重要从轻情节。
(五)"单位犯罪"辩护路径
如果行为人系公司员工,且提供技术支持属于公司业务范围内的职务行为,应当以单位犯罪论处,个人责任相应减轻。
四、典型案例的辩护策略解读
【亲办案例一】吉安市吉州区某在校大学生被控掩隐罪。当事人在网上兼职时被人诱骗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对公账户,被用于接收电信诈骗赃款共计20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我接受委托后提出:其一,当事人对资金性质无"明知",系被诱骗的犯罪工具;其二,行为时点均在赃款转入后,未参与上游诈骗;其三,当事人获利仅2000元,情节显著轻微。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帮信罪,并适用缓刑。
【亲办案例二】吉安市青原区某通讯营业厅店长被控帮信罪。当事人明知他人收购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犯罪,仍批量办理并出售电话卡200余张。我介入后提出:其一,当事人主观上仅认识到"灰产"而非"诈骗";其二,电话卡未直接用于诈骗,仅用于注册账号;其三,违法所得未达"情节严重"标准。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量刑差异与辩护博弈
帮信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轻罪范畴;掩隐罪"情节严重"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差异显著。同样的"支付结算"行为,罪名认定不同将导致刑罚差别巨大。律师在辩护中应当将"轻罪辩护"作为重要策略,通过罪名变更实现量刑降档。
结语
帮信罪与掩隐罪共犯认定是当前刑事辩护的"主战场"之一。江西吉安王吉成律师在多年辩护实践中深刻体会到:精准区分两罪、把握"明知"标准、挖掘从轻情节,是有效辩护的关键。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持续高发,两罪的辩护实务也将不断深化,律师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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