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成律师: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实践探索与律师角色

随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成为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从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第一期试点,到2022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为律师行业开辟了全新的业务空间。本文从制度背景出发,系统分析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核心要素,重点探讨律师在该制度中的多重角色与实务操作要点。

一、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产生背景与发展脉络

(一)制度缘起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其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经合规考察合格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诞生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涉企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传统的"一罚了之"模式往往导致企业因刑事案件而陷入经营困境,进而引发员工失业、供应链断裂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另一方面,"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逐步确立,最高检提出"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探索提供了政策支撑。

从国际视野来看,美国《迟延起诉协议》(DPA)和《不起诉协议》(NPA)制度、英国的《迟延起诉协议》制度等域外经验,也为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我国的制度设计并非简单照搬,而是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框架。

(二)发展历程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 最高检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第一期试点。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制度框架,积累初步经验。试点期间,各试点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为后续推广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试点范围扩大至10个省(直辖市),涵盖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地。这一阶段的特点是试点区域更加广泛,案件类型更加多元,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为全国推开积累了更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三阶段(2022年4月至今): 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全面推开改革试点,适用范围扩展至全国。2024年以来,最高检进一步推动合规改革向刑事诉讼全流程延伸,探索在侦查阶段、审判阶段适用合规机制。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数万件,对整改合格的近万家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促进了企业合规经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核心要素

(一)适用条件

根据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启动第三方机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条件: 涉案企业及/或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体,也包括与之相关的个人犯罪。

2. 案件类型: 主要适用于涉企犯罪案件,包括商业贿赂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税收犯罪、金融犯罪等。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犯罪案件,适用相对宽松;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需要更加严格的审查。

3. 自愿性条件: 涉案企业必须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作出合规承诺。这一条件是制度运行的基础,没有企业的自愿配合,合规整改无从谈起。

4. 经营条件: 企业正常经营,具备开展合规建设的基础和意愿。对于已经停产停业、不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一般不适用该制度。

(二)排除适用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一般不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

•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企业的;

• 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 企业人员盗用、冒用企业名义实施犯罪的;

•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

• 累犯、惯犯等主观恶性较深的情形。

(三)合规考察期

合规考察期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具体期限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性质确定。对于小微企业,考察期可以适当缩短;对于大型企业或者合规整改任务较重的企业,考察期可以适当延长。在考察期内,企业需要按照合规计划的要求完成整改,并接受第三方组织的监督检查。

(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制度的核心运行机制,包括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和规范的运作流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由检察机关、工商联、相关行政部门等组成,负责第三方组织的组建和管理。第三方组织由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涉案企业的合规建设进行评估。

三、律师在企业合规不起诉中的多重角色

(一)合规顾问

律师可以作为涉案企业的合规顾问,协助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工作,包括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合规计划制定、合规体系建设、整改落实跟踪等。

在合规风险识别阶段,律师需要对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等进行全面审查,找出存在的合规漏洞和风险点。这要求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还需要了解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

在合规计划制定阶段,律师应当根据识别出的风险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合规计划。合规计划应当包括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合规培训、内部举报机制、违规惩戒机制等内容。

在合规建设实施阶段,律师应当协助企业落实合规计划的各项要求,并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律师还应当协助企业建立合规档案,记录合规建设的全过程,为后续的合规评估提供依据。

(二)刑事辩护人

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合规不起诉程序中承担着多重职责:

启动合规程序的申请与推动: 律师应当积极向检察机关提出适用合规不起诉的申请,提供企业符合适用条件的证据材料,推动案件的合规化处理。

认罪认罚的法律分析: 律师应当对企业涉罪事实进行深入分析,评估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帮助企业作出明智的决策。

程序性权利的维护: 在合规考察期间,律师应当密切关注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企业的程序性权利,防止出现超期考察、违法追加条件等问题。

不起诉决定或从宽处罚的争取: 律师应当在合规考察结束后,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交合规整改报告和辩护意见,争取不起诉决定或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罚。

(三)第三方评估人

律师可以作为第三方组织的专业人员,参与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评估工作。在此角色中,律师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规范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开展工作。

作为第三方评估人,律师需要审查企业的合规计划是否合理、合规建设是否到位、合规整改是否有效。律师还应当撰写专业的合规评估报告,为检察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担任第三方评估人时,不得与涉案企业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担任企业的合规顾问或辩护人。

四、实务操作要点与面临的挑战

(一)实务操作要点

1. 尽早介入,抢占先机。 律师应当在案件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初期即介入,尽早评估案件是否符合合规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实践经验表明,越早提出合规不起诉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越大。

2. 合规计划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合规计划必须针对涉案犯罪的具体原因制定,不能流于形式。例如,对于涉税犯罪案件,合规计划应当重点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对于商业贿赂案件,合规计划应当重点建立反腐败内控机制。检察机关和第三方组织越来越重视合规计划的实质有效性,而非表面文章。

3. 注重合规整改的实质性效果。 企业应当切实落实合规计划,留下可验证的整改痕迹。这包括制度建设文件、培训记录、内部审计报告、违规处理记录等。律师应当指导企业建立完整的合规档案,确保整改效果可追溯、可验证。

4. 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 在适用合规不起诉时,应当严格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对于以单位名义实施但实际属于个人行为的犯罪,应当审慎评估是否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

5. 注重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 律师在合规不起诉程序中,应当主动与承办检察官保持沟通,了解检察机关的关注重点,及时补充完善合规材料,增强合规建设的针对性。

(二)面临的挑战

1. 立法层级有待提升。 目前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主要依据最高检的政策文件运行,尚未上升为法律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使得各地在适用标准上存在差异。推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立法化,是未来完善该制度的重要方向。

2. 适用标准尚待统一。 各地检察机关在适用条件、考察期限、评估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同类案件在不同地区可能获得不同的处理结果。这需要最高检进一步细化操作指引,推动适用标准的统一化。

3. 合规整改的实质效果难以量化。 合规整改的效果如何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验证,是实践中面临的一大难题。目前主要依靠第三方组织的专业判断,但不同评估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建立更加科学、客观的评估标准体系,是完善该制度的重要内容。

4. 角色冲突的防范。 律师同时担任合规顾问和辩护人时,需要注意角色分离。在合规顾问角色中,律师需要客观评估企业的合规风险;在辩护人角色中,律师需要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利益。两种角色之间可能存在张力,需要律师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判断能力。

5. 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成本问题。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合规建设,成本较高。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实现有效的合规整改,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未来可以考虑建立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扶持机制,降低合规成本。

五、结语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体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该制度的推行,不仅有助于挽救涉案企业、维护社会稳定,更有助于推动企业建立长效合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企业犯罪。

律师在制度中扮演着多重角色,既是制度的参与者,也是制度完善的推动者。随着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律师在企业合规领域的业务空间将更加广阔,律师应当积极提升专业能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合规法律服务。

展望未来,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立法化、适用标准的统一化、评估体系的科学化,将是制度完善的主要方向。律师行业应当积极参与制度建设,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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