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当"眼见为实"不再可靠
2023年以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大众。只需一张照片、几秒钟的语音样本,AI就能生成足以乱真的换脸视频和语音克隆。这项技术在影视娱乐、教育培训等领域展现了巨大潜力,但同时也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伪造证据、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活动的新型工具。
据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深度伪造内容数量较上一年增长了超过400%,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占比不容忽视。国内已有多地公安机关破获利用AI换脸技术实施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
作为专注于刑事辩护的执业律师,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深度伪造技术在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帮助公众提高防范意识,也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
一、深度伪造技术原理简介
1. 什么是深度伪造(Deepfake)?
深度伪造是"深度学习"(Deep Learning)与"伪造"(Fake)的组合词,其核心技术基于生成对抗网络(GAN,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s)和自编码器(Autoencoder)等人工智能算法。简单来说,该技术通过大量训练数据学习目标人物的面部特征、表情变化和语音模式,进而生成高度逼真的虚假视频、音频或图像。
2. 当前主流的深度伪造类型
- 视频换脸:将目标人物的面部替换到另一人物身上,生成看似真实的视频内容。
- 语音克隆:仅需数秒语音样本即可合成与目标人物高度相似的语音。
- 图像生成:生成不存在的虚构人物照片或篡改现有照片。
- 实时换脸:在视频通话中实时替换面部,用于冒充他人身份。
3. 技术门槛持续降低
早期深度伪造技术需要较强的编程能力和大量计算资源,但如今已出现大量开源工具和商业化应用,普通人经过简单学习即可使用。这种技术民主化趋势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犯罪门槛。
---
二、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实施的常见刑事犯罪
(一)利用AI换脸实施诈骗
典型案例: 2024年,某公司财务人员接到"公司高管"的视频电话,对方的面容和声音与真实高管几乎完全一致,要求其紧急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财务人员信以为真,转账数百万元后发现被骗。经公安机关侦查,系犯罪嫌疑人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合成高管面部和语音实施的电信诈骗。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实施诈骗,其行为本质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与传统诈骗相比,AI换脸诈骗具有更高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受害人在实时视频通话中难以辨别真伪。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施行)第二条规定,该法适用于"利用电信网络设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活动"。利用AI换脸通过视频通话实施诈骗的行为,完全落入该法的规制范围。该法第三十八条进一步明确,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利用深度伪造实施敲诈勒索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收集受害人的照片,利用AI换脸技术将其面部合成到不雅视频中,随后以"公开视频"相威胁,向受害人索要钱财。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深度伪造敲诈勒索的特点在于,即使合成内容是虚假的,受害人往往出于恐惧和羞耻心理而选择屈服。值得强调的是,即使合成视频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犯罪嫌疑人以传播该视频为要挟索取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利用深度伪造传播淫秽物品
利用AI换脸技术将他人面部合成到色情视频中进行传播,除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外,还涉及以下罪名: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即便不以牟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传播行为同样构成犯罪。
(四)利用深度伪造伪造证据
在诉讼活动中,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制造虚假的音视频证据,意图影响司法裁判,属于严重妨害司法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民事诉讼中提交深度伪造证据,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根据该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利用深度伪造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和人格权
制作深度伪造内容通常需要获取目标人物的面部数据、语音数据等生物识别信息。非法获取此类信息可能触犯以下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利用深度伪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制造虚假的政府官员讲话视频、虚假新闻视频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
三、行政法规制与最新立法动态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深度合成技术的行政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 第十七条: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脸操控等深度合成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
- 第二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 第二十四条: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按规定添加标识的深度合成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停止传输该信息。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于2023年7月联合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第十四条规定,提供者发现违法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停止生成、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
(三)司法解释与司法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已将利用AI技术实施犯罪纳入考量范围。《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利用深度合成等技术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的,依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立法前沿讨论
目前学界和实务界正在积极讨论是否需要在《刑法》中增设专门的"滥用人工智能技术罪"或"滥用深度伪造技术罪"。部分学者建议参考欧盟《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中对AI系统的风险分级管理思路,在刑法层面建立与AI技术滥用相适应的罪名体系。还有观点主张对现有罪名(如诈骗罪、诽谤罪等)进行扩张解释,将利用AI技术实施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以应对新型犯罪形态。
---
四、AI换脸行为的法律定性辨析
1. AI换脸与肖像权侵权的界限
并非所有AI换脸行为都构成犯罪。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属于合理使用。但如果未经同意将他人面部用于商业推广、色情内容合成或实施犯罪,则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
2. 技术中立与犯罪故意的认定
技术本身是中立的,但使用技术的方式可能构成犯罪。判断利用深度伪造技术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故意和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明知其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制作的内容将用于诈骗、勒索、诽谤等犯罪活动,仍积极实施该行为的,应当以相应犯罪的共犯或直接正犯追究刑事责任。
3. 共犯问题
为他人实施深度伪造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如何定性?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明知他人将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工具、训练数据或技术指导的人员,可以以共犯论处。
---
五、辩护要点分析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办理涉及深度伪造技术的刑事案件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观明知的认定
深度伪造案件中的主观明知是一个关键辩护点。行为人是否明确知道其制作的内容将用于犯罪?是否知道所使用的技术具有伪造性质?在一些案件中,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好奇或恶作剧心态使用AI换脸技术,并无明确的犯罪故意。辩护律师应当审慎审查行为人的主观认知状态,结合其在案发前后的言行、与同案犯的沟通记录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2. 技术鉴定的可靠性
深度伪造内容的鉴定技术仍在发展中。辩护律师应当关注侦查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鉴定方法是否科学可靠,鉴定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对于鉴定意见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应当充分质证。
3. 数额认定的准确性
在诈骗、敲诈勒索等财产犯罪中,犯罪数额直接关系到量刑幅度。辩护律师应当仔细审查涉案金额的计算依据,区分既遂数额与未遂数额、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确保量刑建立在准确的事实基础上。
4. 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深度伪造案件往往涉及大量电子数据。辩护律师应当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合法,证据链条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证据灭失或污染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关于电子数据审查的相关规定,对取证程序存在严重瑕疵的电子证据,可以申请予以排除。
5. 从轻、减轻情节的挖掘
初犯、偶犯、自首、坦白、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传统从轻、减轻情节在深度伪造案件中同样适用。此外,行为人使用深度伪造技术的熟练程度、合成内容的逼真程度、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等,也应当作为量刑考量的因素。
---
六、公民防范建议
1. 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 不在社交媒体上随意公开高清面部照片和视频。
- 不轻易向陌生人发送个人语音信息。
- 对面部识别、声纹识别等生物识别信息的授权保持谨慎。
2. 视频通话中的核验技巧
- 要求对方做一些AI难以实时模拟的动作(如用手遮挡面部某部分、做出特定手势)。
- 设置家庭或公司内部的"暗号"或安全验证问题。
- 对涉及转账汇款的要求,务必通过多种渠道(电话、当面确认等)进行二次核实。
3. 技术防护手段
- 关注银行和支付平台的安全提醒。
- 使用支持深度伪造检测的安全软件。
- 定期关注反诈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
4. 遭遇深度伪造犯罪的应对
-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截图、录屏、保存聊天记录等)。
-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可要求相关平台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
-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救济途径。
---
七、律师提示
深度伪造技术正在重塑刑事犯罪的面貌。与传统犯罪相比,利用AI技术实施的犯罪具有更强的欺骗性、更广的传播范围和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对利用AI技术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对于普通公民而言,"眼见为实"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数字环境中保持必要的怀疑和验证意识至关重要。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而言,持续关注AI技术发展和相关立法动态,是做好刑事辩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作为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笔者将密切关注深度伪造技术领域的法律发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遭遇了涉及AI技术的新型犯罪,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面临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183-0796-5661
- 微信号:lawyer_wang_zz
-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大厦19楼
- 执业机构: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提示:本文仅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面临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