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成律师提醒:私聊发不雅照,2026新规将严惩

吉安王吉成律师说法|跟好友私聊发“不雅照”也违法?2026年新规这雷区千万别踩!

文/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王吉成律师

很多朋友在咨询我的时候,常有一种误区:“王律师,我在微信里跟朋友私聊发点‘带颜色’的图片或视频,纯属个人隐私,警察管不着吧?”

如果在以前,这可能更多被视为道德层面的瑕疵,但作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王吉成律师必须郑重提醒大家:时代变了,法律更严了。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这次修订释放了一个极其强烈的信号:网络涉黄,无论是否牟利,无论是公开群发还是私聊“分享”,只要触犯法律红线,都将面临严厉制裁。

一、 私聊不再是“法外之地”
过去,很多人认为私下传播淫秽信息只要不赚钱就没事。但王吉成律师在研读新规后发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

这意味着,法律删除了传播场景的限制。王吉成律师提醒:无论你是在几百人的微信群,还是在与好友的一对一私聊中,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 不牟利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过往咨询中,不少当事人觉得“我就是发给朋友看看,又没收钱,怎么就犯罪了?”

王吉成律师为大家梳理了近期广东地区审理的典型案例,希望能敲响警钟:

案例一:好友分享成“罪人”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的路某,用微信向好友转发了54个淫秽小视频。虽然他不牟利,但法院认为其行为侵害了社会良俗,情节严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同类的还有清远佛冈县的李某佩,为了寻求刺激,向7位好友发送了113个视频(经鉴定104个为淫秽视频),同样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
案例二:群主“潜水”也要担责 很多群主以为只要自己不发就行,王吉成律师告诉您:大错特错。 在清远阳山县的一起案件中,毛某等三名QQ群管理员,放任群成员上传221部淫秽视频。虽然是成员发的,但管理员未履行管理职责,最终分别获刑十个月到一年不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即法释[2010]3号)第三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三、 牟利传播,罪加一等
如果你传播的目的不仅仅是“分享”,而是为了赚钱,那么后果将更加严重。

在广州发生的“00后”情侣直播案中,二人通过色情直播牟利,最终分别被判处十年和八年的重刑。王吉成律师指出,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获利五千元以上即可定罪,获利三万至五万元以上即属“情节严重”。

此外,新法还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特别规定,淫秽物品或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四、 王吉成律师的专业建议
随着新法的实施,国家构建起了“行政监管兜底、刑事追责从严”的治理体系。

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王吉成律师最后给各位网友三点忠告:

管住手: 别因为一时好奇或虚荣,在网络(包括私聊)随意发送不雅视频或图片。
管住群: 如果你是群主,发现群内有违规内容,必须及时制止或清理,否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守底线: 绝不要触碰“牟利”和“未成年人”这两条高压红线。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切勿以身试法。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遇到相关法律困扰,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

【律师介绍】

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深耕法律行业多年,主要代理各类刑事案件,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所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金光道大厦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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